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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仓库中途被收回出租给别人 法院强制移交仓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3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承包人提前支付了200多万元承包金,承包下两个大型仓库的11年经营权,然而发包方却中途收回仓库,强占仓库出租给别人……8月2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50多名执法人员,前往南宁市二桥头强制执行移交,承包方重新接过这家被“搁浅”了两年多的仓库。

  2000年3月,广西南方百货公司(下称百货公司)决定承包由广西南方商业公司(下

称商业公司)发包的两个仓库。这两个仓库分别叫南宁市北大仓库及二桥仓库,仓储总面积1万多平方米。双方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1年,承包金共计330万元。

  百货公司按约定提前支付226万元的承包金,并将仓库陆续出租。不料,刚经营几年,发包方便以种种理由,提出要收回二桥仓库的经营权。2004年1月,商业公司强行收回仓库的经营权,交由五金交电公司经营,并收取仓库出租户的租金。

  百货公司提起诉讼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的承包合同有效,商业公司应将二桥仓库交回百货公司承包经营。五金交电公司不服,上诉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发包方一直拖着不移交仓库。

  当天上午8时许,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50多名法官、法警,前往二桥仓库依法强制执行移交。当天,法院还邀请10多名南宁市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监督执法。

  当执法人员来到二桥仓库大门时,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出来发难,经执法人员耐心教育后离开了现场。随后,执法人员强行打开仓库门锁。许多出租户也纷纷前来,配合法院执行,并与重新接手的百货公司进行协商,谈妥今后的租赁事宜。

  经过几个小时的忙碌,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将二桥仓库里的租赁户的财产全部清点完毕,将仓库顺利移交给百货公司。当天,百货公司派出20多名保安人员,进驻到二桥仓库接手管理。编辑:王香菊作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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