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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4:3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滁州,这个经济发展以及人口、面积等在全省17个地市中都不占优势的城市,它的检察工作在近两年却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2005年度,滁州市检察院蝉联检察业务综合考评全省第一,10项业务都进入全省前三名,其中8项拔得头筹,检察长于涛被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被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为优秀检察长。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

  抓队伍,人尽其才

  “破破烂烂检察院”,2001年2月,当于涛出任检察长时,在滁州竟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人要脸,树要皮。一定要改变这样的局面,于涛与班子成员暗下决心。

  摆在于涛面前的第一个难题,就是队伍建设问题。2001年之前,滁州市检察院的干部队伍已经近10年没有调整过,年龄老化,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多多,严重阻碍了发展。

  经过细致调研,院领导班子决定,把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起来,把好钢用在刀刃上。2002年10月,一场大规模的人事变动在院里展开。这次调整涉及80多人次,覆盖率达95%%。调整后,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由54.8岁降至43.2岁,最小的仅有28岁。其后,又陆续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充分整合人力资源、优化人员配置,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人通了,政令才能通,工作才能落实。他们逐步探索出既管人又管事、业务全市管理一体化的路子。2003年换届中,8个基层检察长都是由市检察院提名任命,后又在届中调整了3名检察长。这种做法在全省还是创新之举。市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下派担任检察长,基层优秀副检察长也可以选拔到其他院担任检察长,充分调动了基层干警积极性。同时,对基层院副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人选以及重要业务部门人员配备,也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出更换意见,努力实行人员优化组合。

  变机制,兴务实风

  “人叫人干人不干,机制催人人不闲”。机制变化给滁州市检察院的工作带来了动力,带来了务实之风。

  科学的调研机制,就是滁州市检察院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法宝”。他们的调研是多层次的:其一是检察长巡视,市院的某一处室工作成绩一旦有大幅下降或者某基层院工作严重滑坡,检察长即对该处室、该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其二是包片调研,即每个副检察长都分管3到4个处室,联系一个基层院,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其三是重点调研,即结合每半年工作情况,由检察长带领分管检察长、主要部门负责人集体深入所有基层院逐个进行“面对面”调研指导,切实了解各地检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带着问题开会”,帮助分析原因、寻找差距、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汇报采取“单刀直入式”,形势一片大好的空话套话全部免谈,做了什么,欠缺什么,市院业务部门对基层院领导、部门有那些要求等等都直截了当。

  “有时候,开会的‘火药味’很浓,基层工作开展不好,这些市院的处长着急啊,有时候就当面指出。不过我们都是对事不对人。”于涛检察长说。

  在办案机制上,他们充分利用政法网络、电脑、扫描仪等软硬件设施,提高办案效率。县级院提抗书通过政法网络发送到内勤的电脑上,市院直接受理的申诉案件,由内勤将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用扫描仪输入电脑,再将提抗书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在电脑上按照审结报告和审查报告的格式进行格式化。讨论决定后,再由内勤进行格式处理,形成各类法律文书。这一做法不仅减少了案件承办人五分之四的时间与工作量,大大提高了承办人办案效率,节约了检察成本,也使办案人员能够集中更多时间与精力审查案件的事实、程序、适用法律上的问题,解决了人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问题。

  求创新,突出实效

  2005年8月9日和9月9日,滁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成功办理邢某某失火案、陈某放火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两案中的被告人与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被告人分别依法赔偿3万余元和12万余元。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全国的检察系统中都属于‘新生事物’,大家都在探索中,经验先例相对少,就需要自己去创新。”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滁州市检察院的创新举措之一,探索出了另一条公益诉讼的途径。这一成功尝试,在现行立法的框架内,创新诉讼机制,合理地配置、整合了民行与公诉两部门的检察资源,使其配置、整合后的资源在挽回国家、集体财产损失与打击犯罪中产生最佳效能。

  2001年8月,他们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监督起诉工作,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的肯定。此项工作避免和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仅拓展了民行检察监督领域,也为立法提供了司法实践。

  “以法律监督为中心,以办案为龙头,以队伍为基础、以检务为保障,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这是滁州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方向。而在具体部门的业务上,每个处室按照各自业务特色,都是立足创新,突出实效。

  反贪局就是本着“实事求是,有案必办”的办案原则,从2004年至今,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01件,涉案人员3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每年与基数比均上升近30%%,撤案率不及3%%,提起公诉后的有罪判决率为100%%。同时,由于注意摸索那些权利相对集中、行使频繁或公共资源流动量大、配置频率高的行业和领域重大要案高发的特点和规律,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大案始终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上。作为检察院“形象部门”的公诉部门,则举起“打造精品公诉”的大旗。批捕部门,则力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从数量上看成绩,而注重在实际上看效果。

  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用人制度,创新的办案机制,正是滁州市检察院成功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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