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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师忠诚•教师任期•教师流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6:00 光明网
水米田

  一位大学教师想调到更利于自己专业发展的学校,单位领导有点不悦,说该教师没有团队精神,不忠诚于学校。为此我们不得不说说教师的忠诚问题。

  一般说来,大学教师有两种忠诚(Loyalty),一种是忠诚于学科,通过他的学科他甚至于与国外的同行交流;另一种就是忠诚于学校,为学校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那么,在这两个忠诚之间,教师应更珍视哪一个?问这一问题就好像有人在问你:是忠于某一党

派,还是忠于祖国?

  传统的学者或教师恐怕更重视前者,他们通过对自己学科的忠诚、进而通过在自己学科里有所建树而为学校做出贡献。早在接受专业教育之初,他们就逐步养成了自己的专业精神和同行情谊(collegiality)。如果一位学者没有对自己学科的忠诚与挚爱,就不可能有持之以恒的探究精神。如果一位学者没有对自己学科的忠诚,他就可能轻易放弃自己原有的探究方向而去追求科级、处级等行政岗位,尤其是在行政官僚风气浓厚的背景下。在行政色彩过于浓厚这一问题还未很好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又匆匆步入了市场化、产业化的场景中,在这一背景中的创业型大学或企业化大学(EntrepreneurialUniversity),为了经济生存可能要整合己有的师资力量,挖掘全部潜力朝能给学校创收的方向发展,这时领导更为注重团队精神,更要求教师对学校忠诚。

  当一个学科、专业不为市场竞争所容,不被学生选择时,学校的当务之急是要淘汰它,学校希望那些抱定对学科的忠诚不放的老师也能够正视现实,很快能调整专业研究方向。那些脑筋转不过弯来的,还在耿耿于怀、孜孜以求于自己学科方向的老师,希望调动到有自己学科专业的地方去,也不妄多年的学习深造。于是领导发话了,学校培养你就是希望你为学校做出贡献,你太不忠诚于学校了。问题是,发话不要紧,关键是扣押住你的档案,不让你的已是私有的住房上市交易,加上可观的不讲理的罚款,意味着你要调走须得掉一层皮不可。这就是目前一些教师面临的处境,宁可浪费在原单位,也别想到他处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另一方面说,在中国目前的经济背景下,一位普通教师提出调动的申请是要做出很大的物质牺牲的,要离开多年工作的学校另起炉灶,人生地不熟不说,单是购买住房他就得勒紧裤带过几年紧巴日子。话说回来,纵使学校给教师以流动的自由,教师本人也不得不慎重考虑一番,家属的就业、孩子的上学,……如今好多像样的高校都搬进大学城了,来回上班就够你折腾的。何苦为此而搞得自己疲惫不堪呢?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教师也不会轻易流动的。对一般教师来说,学科重要,还是生活重要,他得仔细掂量好了。

  但是从目前大学改革的方向看,又需要大学教师流动起来。如今中国的许多高校都在尝试教师短期聘任制、学生自选专业、学分制改革。这实际上是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高校内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业学科会因失去学生而被淘汰(此处先不管学生选择的功利性,他们要就业吃饭,也会追逐热门),会有一些教师过剩,而另外一些学校刚好需要这方面的师资。这自然就需要教师的流动。这一点从他国的改革可见一斑。在日本,1996年大学审议会提出了《关于大学教师的任期制——以实现大学教育、研究的活性化为目的》的咨询报告。在咨询报告中,大学审议会认为:“提高大学教师的流动性是很有必要的,而导入大学教师任期制是提高大学教师流动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导入大学教师任期制将进一步促进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包括国外)的人才交流,在提高教师自身能力和实现大学教育、研究的活性化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见,任期制意味着教师的流动。

  中国国内高校的近亲繁殖近来也引起许多学者和媒体的关注,解决这一问题也自然需要倡导教师流动,以促进教师学源的多样化。

  对于教师个人来说,想流动的教师多数也是看准了他处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才想流动的。从国内外有成就的教师的个人发展来看,也可以看出,许多教师过几年就要更换一所学校。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凡此种种,都成就了教师流动的制度背景。大学教师流动有利于大学整体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教师个人的潜能发挥,有利于学校管理水平的改善。由此看来,国家政策似乎应该提倡教师的流动,为教师的流动提供便利的政策与条件。

  理论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在国内,有许多高校似乎做着自相矛盾的事情。一方面,学校实行的是教师聘任制、选修学分制;另一方面,各种霸王条款限制着教师的流动。如前所述,想流动的学校不愿意放,学校愿意放的教师又不愿意走。学校出资进修的教师流失了学校觉得冤屈,流失的教师又觉得学校违约处罚违背常理,如狮子大张口,罚得你倾家荡财不可,结果往往是想流动者或委曲求全于原校,或不辞而别。

  某校一位教师想我诉说,他所在学校在实行学生自选专业以后,某些专业因学生不愿选择,面临淘汰,教师也面临过剩的危机,而另一些学校则急需这一专业的教师。如果能流动,对学校、对教师个人都有利。可事实是,工作多年的教师因想流动一下而不得不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要以四五年前的原购价交回产权已属个人的房改房。试想一想,一位教师在此工作七八年,人生的黄金时间都在此校度过。青春岁月换来的就是这套房子,而且有房产证。可学校不以市场价收回,而要求以原来的总值几万元的购买价折旧后退回,否则将拿不到人事档案。学校有一个一厢情愿的政策,就是“擅自离岗者收回住房”。所谓的“擅自”,也就是教师提交申请后不批准而已。一些学校在进人之初就有这样的条款:签订工作八年的合同,否则将面临违约而产生的高额赔款。在此要问问法律界的同行,赔款中学校随意给教师加的七八年的服务期,有什么法律依据?在合同条款中,单位可以根据自己随时变更的政策来操作,而作为弱势的个人则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而有新的选择,只好放弃自己的某些权益。对于一个教师来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情况经常发生。如今的教师工会难道也是形同虚设?目前,该学校正在跟已经不愿退房而离岗他去的几位教师打官司呢。

  看来双方都情有可原。如果我过多地站在教师这一边,也未免太自私了,也应该替这类学校考虑考虑。这些学校之所以这么做,也有其苦衷,或处于经济落后地区,教师待遇赶不上需要;或所处地理位置不太理想,高学历人才少,等等。但过分残酷的控制措施恐怕也不是长久之计。如今硕士、博士日益增多,还怕学历不达教育部的评估目标?

  就教师这一方面,国内一些大学教师流动的原因不乏金钱、职位、权力的诱惑。但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教师无论是出于“学术”而流动,还是出于“人生”而流动,都不能横加阻拦。教师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那么,对于因处于竞争劣势而行将淘汰的学科的老师非要转行去搞行政或别的什么吗?就不能有一条讲求理性双方都能接受的政策途径吗?

  不过在此我还是要指出另一类值得注意的现象,即由此而产生的管理层权势增大现象。随着博士、硕士的增多,就业形势的严峻,管理者的权势就无形中增加,可能更加为所欲为。这使我想起西方某学者论述过的“人口与民主”的关系。人口太多不利于民主。某类人口少,到别地重起炉灶、创业的机会多,此处不中意,自有中意处,管理就不得不讲民主;人口太多,例如,扩招以后研究生类人才的增多,就会使这类人在进入一个单位时不得不委屈求全,进了这个单位后就得乖乖听话。相反,如果是行政流动,一切都好解决,因为那是所谓的“组织安排”。例如你被提拔到省级部门任职,或当个副市长了,或到其他高校当领导了,或者你本身就是学校处级干部,那流动中的有关问题都好说。因为你是光荣而去,说不准将来什么地方还要仰赖你。正如高级领导任职高校教师一样,这是学校的荣耀。美国有些大学竟然拒绝前总统或某位部长任职于高校,真是鼠目寸光。放着官方的资源不用,那才叫浪费呢。

  以前常听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如今才明白,它只适用于少数顶尖人才。难道它不适用于一般教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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