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武夷山糊涂案是怎么酿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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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6:00 光明网 |
赵佩龙 24岁的罗玉明近日终于结束了长达265天的冤狱之灾。这位之前从未到过福建的重庆青年因为子虚乌有的“盗窃罪”蒙冤,要不是家乡父老的努力抗争,他极有可能在离家乡千里之遥的福建度过一年半的“刑期”。(8月20日新华网) 这是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糊涂案”。案件办得糊涂,公检法三关全糊涂,连苦主罗玉明也是糊涂。那么,这一片糊涂又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说公检法三家。要说三家都是有意要把罗玉明打成盗窃犯,可能有点冤。尤其是武夷山的公检法,与远在千里之外的罗玉明无仇无怨,何以会是有意?按武夷山公检法自己的说法是他们“疏忽大意”了;按有的学者的说法,是公检法人员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片面追求结案率和办事效率所致。这些可能都有一定道理,但笔者总觉得,根本原因是执法和司法人员对普通百姓权益的漠视,是他们这种态度造成的。试问,案件当事人如果是大款或是个官员,会发生这样的错误吗?我想根本不会。实际上办案并不难,只要按程序“向邵武警方调取冒牌‘罗玉明’被拘留时的案卷,对照陈勇交代的‘罗玉明’与实际的罗玉明在身高、年龄、相貌方面的差异,就完全不会出现这样的低级错判”。再者是,公检法有点太看重“口供”了。他们凭着冒牌“罗玉明”的口供把罗玉明定成了网上通缉犯;采用哄骗、威逼的手段,获取罗玉明的口供;法院则是轻信了罗玉明的口供,草草采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判。以口供办案定罪,依然是武夷山公检法的执法理念,他们对当事人高度的不负责任态度令人惊讶。 其次,让我们看看糊涂的苦主罗玉明。罗没有偷过车,也从来没有去过福建,但他竟一直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派出所民警讯问他时,“让他老实交代,说承认了就没事,如果抓到福建去的话,连父母都看不到他了。”这话听来好象只要承认了就万事大吉,不承认就得抓到福建,于是糊涂的罗玉明就采取承认。糊里糊涂被押到武夷山后,检察院的人讯问时说的又是:“你不承认就不能出去!”好象承认了就可以出去,于是糊涂的罗玉明再次承认。办案者均用威胁和欺骗手法,引导着罗玉明把假口供说到法庭。直到再审被判无罪时,罗玉明才道出自愿“认罪”的实情,他是“一直很害怕,不敢顶嘴。”这真是可悲至极。这说明办案者也太不厚道了,他们在欺负这个胆小的年轻人;还有是罗玉明也太糊涂了。罗玉明的糊涂一缘于他是法盲,不懂得他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看来普法是任重道远;二缘于他根本就不应该听信那些办案人员的话! 不过据报道,武夷山糊涂案的有关领导“很痛心”,相关办案人员也因为“疏忽大意”受到了处分。看来武夷山公检法出错还能认错,这总比背着牛头不认账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