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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小菜钱该不该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波)“我们只点了36元钱的菜,但结账时却莫名其妙地多出8元钱来!”前天中午,在三水区某工厂做工的湖南籍人张先生跟桌子上两碟小菜和一包纸巾较起了真,原因是服务员在上小菜时没有声明是否收费。

  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称一些酒楼饭店常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收费小菜端上桌子,从而引发纠纷。消费者质疑酒楼“先斩后奏”的做法,认为酒楼方

存在故意欺诈的嫌疑;而由此引发的纠纷相当普遍。

  消费者:酒楼做法涉嫌欺诈

  28日中午,张先生在三水一家酒楼用餐时,服务员将装着花生、小白菜和一包纸巾的碟子端了上来。用完餐后结账时,张先生发现比自己算的多出8元钱。这时服务员才告诉他,花生3元、小白菜3元、纸巾2元。张先生认为,消费者到酒楼消费,酒楼应当事先讲明小菜是要收费的,酒楼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涉嫌欺诈,所以他拒绝支付小菜的费用。

  该酒楼主管马先生告诉记者,这里的小菜都是要收费的。之所以当时没有讲清,是因为服务员以为消费者知情,而价钱也不多。

  很多消费项目顾客不知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于张先生遭遇的用餐纠纷在佛山一些酒店、餐馆相当普遍。一些酒楼经常会给消费者提供一些小菜及纸巾,而这些大多都是收费的。

  调查中记者还了解到,几乎所有的酒楼都有特价菜,但所谓的特价菜也是有条件的,而各酒楼的限定条件各有“高明”之处。有的在“特价”以外再另外加收“加工费”或“调料费”等;有的限定消费满一定数额才能享用特价菜等等。消费者往往被特价菜的表象吸引,最后在结账时就发生纠纷了。

  消协:应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

  佛山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酒店消费,酒店在消费项目上应当明码标价,且有义务告知消费者酒店内的相关收费项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佛山市商融律师事务所陈华昌律师。陈律师分析后表示,如果餐馆提供的是免费食品,那么可以不用对消费者提供说明,但餐馆的所有收费项目都应该告之消费者,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如果商家没有及时告之收费项目,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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