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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发“惯偷”照片惹争议 一说能有效保护患者安全一说小偷也有肖像、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7:13 大河网-河南商报

  

医院印发“惯偷”照片惹争议 一说能有效保护患者安全一说小偷也有肖像、名誉权
为保护患者利益,防止被盗事件发生,昨日,河南省人民医院将该院曾抓获的17名“惯犯”照片,印发给医护人员。对医院的做法各界人士形成正反两方观点。正方认为,院方的做法非常好,能够有效减少盗案发生,保护患者安全;反方认为,小偷也有肖像权和名誉权,医院做法不妥。

  [背景]

  盗案频发医患头疼

  昨日下午4时,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护人员首先接到由该院保卫科印制的医院“大盗”照片,神经外科护士长程文兰指着上面两个头像说:“我见过他们都不止一次了,看到照片我才感到熟悉。”

  据医院保卫科负责人张银生介绍,尽管在医院门诊安排4名保安、病房安排6名保安,都不间断巡逻,但是因为病人、陪护较多,盗案还是频繁发生。

  一位从开封来为儿子治病的中年妇女说:“前些天我还在电视上看到,有人在医院偷手机,有时给手机充电,就得放在一旁,又不能一直盯着它,所以就给小偷创造了机会。”

  [对策]

  印制“惯偷”照片发放

  神经外科护士长程文兰说,对看病的人不能对身份一一核实,且来医院行窃的小偷都衣着光鲜,很难分辨,造成患者物品被盗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他们曾经加派保安人手,告知医护人员时时提醒患者,但效果都不明显。

  在一次翻看被抓嫌疑人照片时,一位保安说他曾见过其中一个小偷好几次,并从中发现17位“惯偷”。医院保卫科张银生说:“当时我突然想到,如果把这些‘惯偷’的照片集中在一起印制,发放给医护人员,可比对提醒患者,也许有作用。”所以就在昨天将17名“惯犯”集中印制,发放给了内部人员。

  [观点]

  正方:能有效保护患者安全

  拿着已经印制好的50张“惯犯”照片,张银生说:“我们医院管理已经很严格了,但还是出现了患者家属被盗情况,这样做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和家属的安全。”

  该院宣传科的田利明解释说,医院已经作出规定,这些照片只是内发给医护人员,不允许外部传看。同时,院方对每一位患者都是一样,不会因为他以前是小偷就拒绝治疗,照片只是起到提醒作用。

  到该院就诊的市民张翠英老人说:“早该这样了,认清那些小偷的样子,提醒大家不被偷,医院挺聪明,办法也不错。”

  反方:小偷也有肖像、名誉权

  在该院照顾患病丈夫的洛阳市民宋女士说:“我是一名教师,我认为虽然院方的确是为保护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但是,小偷也有肖像权和名誉权,医院这样印制人家相片传递,有侵犯小偷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嫌疑。作为患者家属我感到高兴,但是站在公平角度我却认为医院做法不妥,对小偷是不公平的,小偷也有人格尊严。”

  前来探望病人的郑州市民刘岩认为,这样把别人的照片分发给医护人员,虽然是内部传递但也未经当事人同意,并且这些人虽然以前偷东西,现在万一照片中的小偷已经痛改前非了呢?即使医院是为了患者,但也不能侵害到他人的权益。

  [说法]

  保护患者同时别损害他人权益

  对此,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肖遂康认为,院方如能确定印制照片上的人都曾作案,或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且这些照片仅在内部传递,这种做法是完全可以的。院方没有公开张贴,而且真的能做到只是在医护人员内部掌握,因此并没有侵害到照片上17人的权益。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国涛说,“这些照片仅限于内部传递,决不允许患者或陪护等其他人员随意传阅,否则就构成对他人的侵权。同时,他提醒院方,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也不要损害他人的权益。靠什么去确保只在医院内部传递值得考虑,所以希望院方能做出个适当解决办法。”

  ■本报记者李蔚/文万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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