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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宣传家乡岂能强制百姓订彩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在贵州省黄平县,很多市民的手机铃声在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同一首歌曲,并且在变化之前市民毫不知情。据称,铃声的更换是黄平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目的是为了宣传家乡(8月28日《中国法治报道》)。

  的确,彩铃具有宣传的作用。彩铃作为一种集“体现”与“宣传”为一体的新的媒体传播形式,早已经被一些政府部门充分利用了起来。如:四川泸县国税系统42部办公电话

同时开通税收宣传彩铃、陕西户县利用电话彩铃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浙江永康交警大队开通手机彩铃宣传交通法规,等等,都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因此,贵州省黄平县领导利用彩铃宣传家乡的想法,出发点是十分良好的。

  但是,彩铃毕竟是通讯运营商提供的一项个性化服务,是属于公民的私有权利,使用与否都要取决于个人的自愿。如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强制干部群众自费更换彩铃,而且是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这就十分不妥了。那么,人们很自然就会猜测,这中间有没有官员与彩铃运营商之间的勾结呢?本来县领导宣传家乡的行政愿望是良好的,但通过发布一个本身就具有争议性的红头文件来粗放地实现这个行政愿望,这样的行政行为是十分简单和武断的。

  彩铃是“个性化”时代的典型产物,如果宣传家乡的彩铃做得“千首一律”、形式呆板,可以说即便免费,也没几个人愿意使用。笔者以为,县领导完全应该倡导将宣传家乡的彩铃做得更加个性化,更加形式多样,每首都各不相同,这样的彩铃再与家乡的荣耀感结合起来,干部群众肯定都会喜欢的。如此不但丰富了群众的生活,而且也达到了宣传家乡的作用,岂不是两全双赢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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