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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交通事故案法庭搬到交管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1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刘萍记者覃丹摄影雷湘琥)昨(29)日上午,金牛法院设在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的巡回庭首次开庭,对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公开审理。据了解,“交通事故巡回庭”是由金牛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名副庭长和其他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通过现场办案,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并提供法律支持。

  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法制员王谦介绍,这个交通事故巡回庭在本月正式挂牌成立,法院可在这里审理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纠纷。开庭时,前来处理事故的群众都可以参加旁听,加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了解、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每个星期,事故预防处理处都会安排相关律师到现场,为处理事故的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庭审现场

  丈夫车祸丧生新婚妻子“欠债”

  事件回放:2004年12月17日,陈某驾驶川AS5406五菱车在西芯大道由东向西正常行驶时,一辆奥拓车突然违法超越道路中心双实线后对直撞来。后经医院诊断,陈某多处骨折、血管神经受损,经司法鉴定,其伤残比例应为32%。奥拓车司机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奥拓车驾驶员应负事故全部责任。2005年12月20日,陈刚一纸诉状将黄某的妻子黄小丽(化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

  昨日上午,“金牛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庭”内,12个旁听席上坐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红色警戒线以内,一名审判长端坐中间,两边各有一名审判员,左、右两侧分别坐着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在相对轻松的气氛下,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

  现场答辩时,黄小丽表示愿意和陈某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并将车辆投保的第三者不计免赔责任险保险金10万元全部支付原告,差额部分在变卖住房后赔付。不过,她认为陈提出的精神抚慰金3万元不合理。“因为这场车祸,我也同样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啊。出事时,我和他结婚才半年。”黄小丽哽咽着说,自己一人承担了丈夫的丧葬费用,现在还差朋友近3万元的欠债,丈夫的儿子又在念大学,学费、生活费等都需要自己提供,“现在我的生活也很困难啊……”

  旁听的群众对案件议论纷纷,有的同情黄小丽、有的认为陈某的索赔有道理,“他不违法开车,哪会出这起车祸?”“一个女人没了丈夫,要供娃娃读大学,还要承担这么多赔偿费,可怜啊……”

  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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