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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刑满释放又贩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29日讯(记者纪燕玲 特约记者黄叶华)为了牟取暴利,一名刚刑满释放不久的刑释人员,从广州购进毒品在海南贩卖,10天便贩毒475克。今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贩毒案,5名涉案人员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主犯王绥三是海南省屯昌县人,1997年7月曾因盗窃罪被屯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4年7月因减刑刑满释放。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9日,王绥三在海口市面前坡龙门茶道附近,以每克570元的价格将5克海洛因卖给王儒哲之后,王儒哲再以每克620元的价格将这5克海洛因转手贩卖给王某(另案处理)。3月14日至17日,王绥三电话联系在广州的龚某(另案处理),以每克480元的价格向龚伟先后购买的海洛因达470克,并都是在联系的当天指使岑运发到广州贩运回海口进行贩卖。 3月19日运回的毒品因潮湿,王绥三、岑运发两人还将毒品带到海口市红城湖路文华旅馆506号房吹干,准备贩卖。

  贩运回毒品后的王绥三分别于今年19日、20日分三次将14克海洛因以每克570元的价格贩卖给王儒哲,之后,王儒哲再以每克620元的价格将这5克海洛因转手贩卖给王儒开(另案处理)。

  2006年3月20日,在海口市府城第二小学附近,王绥三以每克570元的价格将20克海洛因贩卖给莫仕志。王绥三在交易毒品后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王绥三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11400元、汇付毒资的凭证等。之后,莫仕志约见林进索要毒资款。二人会面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莫仕志身上缴获海洛因4.9199克,从林进的摩托车后箱中缴获海洛因9.9153克。

  据公诉机关审查,王绥三贩卖海洛因475克。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运输、贩卖毒品分别对王绥三、岑运发、莫仕智、王儒哲、林进5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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