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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新学期能否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法制晚报》8月29日报道,最新一次全市交通调查显示,近二十年来,北京市自行车出行比例下降了20%。专家分析,本市多处规划中的自行车道被机动车占用,自行车的路面空间受到挤压。

  骑自行车上班吧,发现没地方走了,路边的自行车道都被停着的汽车占完了,往机动车道上骑多危险啊。开车上班实在受不了堵车,好不容易开到目的地,却又找不到地方停

车。所以,看见不让停车的自行车道就生气,看见前面磨磨蹭蹭的自行车就起急。总之,骑车的开车的,大家都不舒坦。

  怎么想怎么像现代的教育现状。教书的、上学的,包括家长,大家都累,不少人不满意。老师要面临各种方式的考查,学校要让学生给老师打分,而且再捣蛋的中小学校学生也不能随便开除。“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昨天称,如果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开除学生,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是一些可能会对学校秩序产生恶劣影响的学生也不能开除,可通过有关程序安排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8月29日《新京报》);学生呢,更不用说了,教材单一,上课单调,有的人没兴趣还得坚持,烦;家长的累不只是学费之重,更有孩子能不能挤进重点学校、能不能进重点班等等。

  中小学马上要开学了。开学第一天,又看到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禁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占用节假日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不得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8月28日《新京报》)。

  “公布考试成绩”涉嫌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节假日补课”涉嫌侵犯了学生的休息权与健康权;“重点学校、重点班”这种“掐尖”教育违背教育规律,违背义务教育的平等与公平原则。如今教育部再次“重申”几个“不得”,记不清这是有关部门第几次下达“禁令”了。正因为这样的禁令我们听得已经太多,所以造成禁令年年下、就是不执行,或者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隔靴搔痒而已。管理部门喊破了嗓子,学校领导耳朵磨出了茧子,其结果却是摁下葫芦起来瓢。面对乱象,仿佛谁也没招。举一地之资源办重点学校,集一校之力办重点班 ,这种做法促使了教育资源配置上严重不均衡,于是早有人喊出“重点学校不除,择校费难止”,可就是没人听,为什么?因为目前的教育评估体系仍然是延续应试教育的“惟分数论”。这样老套的评估体系,影响和制约的不仅仅是学生和家长,还有各级学校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新《义务教育法》是一部好法,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遵守,是否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只有评估体系、招生模式等改变了,教育体制方面的“功利”与“市场”诱因弱化了,义务教育回归到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的本来面目上了,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相对公平了, 义务教育阶段的种种乱象才能得以根本改观,新《义务教育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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