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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布抽逃资金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20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今年以来,南京市雨花台工商分局强化对企业出资情况的监管,根据年检和举报查处了“两虚一抽逃”案件近40件,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这里提到的“两虚一抽逃”,即指虚假出资、虚假验资和抽逃资金。

  案例一:抽回出资

  林某系某物流公司的股东之一,他出资25万元。在公司成立后几天,他就将资金全部抽出,借给他人使用。当公司部门根据他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时,他开始还很不服气。他说钱是他个人的,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他的行为属于抽回出资的行为。最后,林某依法进行了整改,并接受了处罚。

  案例二:代理公司垫资

  南京某通信公司在注册资本变更的过程中,在各股东应认缴增资资本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便委托某代办营业执照的中介公司为其代垫注册资本,骗取工商登记。该通信公司的行为属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

  案例三:伪造银行进账单

  南京某科技公司在办理公司登记的过程中,投资人实际未出资,提交的登记材料中作为验资依据的现金解款单是伪造的,上面盖的银行公章也是自己刻的。他们用假的银行进账单骗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其行为属于在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该公司因而被工商部门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作者:黄欢孔祥宏/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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