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加强监管媒体发布广告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 姚芃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国办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立即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国办通知,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

  国办通知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

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药品研制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明确提出要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管理,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开展整治工作中,要集中力量,保持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以专题片、资讯服务类节(栏)目形式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要加强对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集中监测,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震慑违法当事人,特别是要对整治期间有禁不止、顶风违法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