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追回鱼苗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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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六合区一个村子一直与江都市水产养殖场有业务往来,1998年双方终止合同清理账目发现,村子一共欠养殖场1万元鱼苗款。虽然养殖场多次催要,但村委会只给了1000元后,就再也不肯给钱了。2000年,双方为欠款在江都市法院打起官司。养殖场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该村多名干部涉及经济犯罪,导致村委会债台高筑,无力偿还。 2004年,本案被指定到下关区法院办理,由法院许小真院长负责执行。由于该村已经被撤销并入某社区居委会,法院经过裁定将居民委员会变更为被执行人。社区居委会主任毛某曾多次向法官承诺一定还钱,但去年10月给付3000元后,就没了消息。 7月20日早上,许院长与法院执行局法官、法警又一次来到了某社区居委会。毛某还是拒绝履行债务,法院表示要对毛某采取拘留措施后,毛某才蔫了下来,很快将案款凑齐交给法官。夏执叶子青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