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筑企业须办工伤险 不办理者,将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5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含以承建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有效防范企业的回避行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只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或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作者:聂毅 杜巧巧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