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台资企业"超时加班"两记者遭索赔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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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29 石家庄日报 |
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企业超时加班,该企业起诉该报“侵犯名誉权”鸿富锦向记者索赔3000万 今晨00:10新华社2路电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日前,深圳中院已应鸿富锦公 司申请冻结了王佑和翁宝的个人财产。据悉,这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向媒体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没有起诉媒体法人直接起诉记者并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是台湾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 据了解,鸿富锦公司是美国苹果公司ipod产品的主要贴牌生产厂。8月18日,苹果公司向海外媒体公布,确认鸿富锦公司存在员工超时工作问题。 8月29日,记者就此案件联系采访深圳中院,遭到拒绝。当天,记者采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负责人,得到答复:深圳中院在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主要领导人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立案庭又重新审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续,认为此案“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和问题”。鉴于此案引起的反响巨大,深圳中院将加快此案审理进度,“快立案、快开庭、早日审结”。目前此案已经立案,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起诉书很快将发到当事人手中。 《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说,报社已通过公函向鸿富锦公司表示谴责,报社希望对方能作出明智选择,撤回诉讼。但对方并没有撤销诉讼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