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一市”质监互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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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30 解放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 任翀)在昨天召开的“长江三角洲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暨质量月共同行动会议”上,苏浙皖赣沪五地质监部门共同发布《十一五期间长江三角洲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按照行动纲领,苏浙皖赣沪将在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打假治劣等工作领域实现全面合作。 五地质监部门表示,通过有效互认合作,能够整合各地的质量技术监督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和联动发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会议透露,四省一市将在今年联合组建质量合作互认工作协调委员会和质量技术监督联手打假特别行动小组,建立区域合作快速反应机制。利用这一机制,五地质监部门将不定期地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或区域性明显的制假售假活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