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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银行业深层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2 南方日报

  上半年广东金融机构发案18起,涉案金额达2.32亿

  银监局:银行业深层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见习记者/孙君成)“广东银行业合规建设年”于昨天正式启动。广东银监局局长彭志坚称,“合规建设活动”将持续一年,只有建立合规长效机制和案件

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

  据广东银监局提供的统计数字,今年上半年,我省金融机构发生案件18起,涉案金额高达2.32亿元。虽然发案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涉案金额却增加了近1倍。此外,银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恶性竞争等问题目前依然存在。

  彭志坚分析,案件、商业贿赂、恶性竞争等问题的存在,反映了当前银行业的一些深层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以部门银行为主的经营管理架构下,各级经营管理层尤其是行长在这个组织架构中拥有相当大的权利,他们的风险偏好、经营理念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银行经营的好坏,如果他们带头违规,将直接导致银行各种内部控制的失效。

  在激励机制上片面强调业务指标与薪酬收入挂钩,导致急功近利,使一些分支机构,尤其是基层一味盲目追求存贷规模和增长速度,但对基层员工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激励不够。

  而且不完善的内部监督也为滋生操作风险提供了空间,现有的稽核内审部门对业务的再监督,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干部的再监督,已难以有效识别持续监控业务及管理流程中各个控制环节存在操作风险点,不能在事前纠错校偏,导致银行内部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形同虚设。

  目前各家银行的规章制度数量庞大且相当分散,而有些控制制度却尚未建立或缺乏清晰明确的权责利和责任追究机制。此外,不良企业文化也助长了违规行为的泛滥,尤其是内部管理上的权力大于制度,情面大于制度等,最终酿成难以挽回的巨大风险和经济损失。

  彭志坚诠释“合规”的广义概念,“合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及其机制”、“合规文化”的内涵后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需要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银行的各业务部门需要对合规风险的生成和管理负直接责任,并且有义务向合规部门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每一位银行员工都必须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

  据了解,根据广东银监局的部署,广东银行业将把“合规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诚信举报机制,对举报者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奖励;对现有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和量化、评估、监测,建立通畅合规报告线,从源头上扼制商业贿赂案和银行内部重案、要案的发生,更加有效地规避银行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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