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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小贩冲突再起 事发天河龙口西路,双方都有人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4 南方日报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

  020-87360888

  本报讯(记者/崔财鑫王小海见习记者/蔡伟陶国睿)继前日,越秀天添旺超市一店员与城管发生冲突(详见昨日本版报道)后,昨日上午,天河岗顶龙口西路“好又多”超市门前的道路被围观的人群堵得水泄不通,一个在天桥底下摆摊收购废旧电器的小贩与几名身穿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城管货车的车前挡风窗被砸破,小贩宋某被打得头破血流,城管方面也有人被打伤。

  记者接到报料立即赶到现场,在上百名围观的群众面前,三十岁左右的被打小贩宋某满脸是血,斜躺在一辆城管货车的前面,交警和救护车随后赶到现场,将宋某送至附近的医院救治。

  目击者金先生介绍,上午11时左右,他正在太平洋电脑城往对面的“好又多”超市方向的天桥上走着,突然看到几名城管工作人员正在追赶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他们(城管工作人员)三四个人从龙口西路一直追那名男子到天桥底下,然后双方就互相打斗起来。”金先生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据同在附近摆摊的李小姐介绍,被打的男子宋先生是安徽人,来广州已经多年,平常就靠收购一些废旧的电脑显示器、电视等谋生,上午城管工作人员过来巡查,要求宋先生搬走自己的摊位,并要没收他的东西。“当时宋先生不希望自己的东西被收走,于是和城管队员起了摩擦。”李小姐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采访了天河城管大队石牌街中队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该中队近日加强了对龙口西路一带市容的整治力度。

  昨日上午,城管队员郑广业等发现有小贩在人行道边放着小纸牌招揽生意,责令其撤走。然而,其中一名小贩宋某却极不配合城管人员的工作,并出手打了郑广业等城管队员。于是,几名城管队员就和小贩宋某发生了纠缠,并演化为冲突,造成郑广业鼻子、手臂等多处受伤,其队友也有人被打伤。

  目前天河区石牌街派出所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报料人:金先生奖金:100元)

  纵深

  城管执法为何频现暴力冲突?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去年广州全市城管队伍遭到暴力冲突700多起,队员受伤330多人次,分别是前年的两倍,今年一月以来广州城管遭遇的暴力抗法也不在少数,而在城管不断遇到暴力抗法的同时,本报也不断接到一些对城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的投诉。

  到底是不法分子一味暴力抗法,还是一些素质不高的城管队员始终暴力执法?城管执法又该如何走出暴力冲突的怪圈呢?

  【市民】

  有的城管执法方式欠妥

  对于城管的执法,许多接受采访的市民都表现出比较复杂的心态。一方面市民们觉得“走鬼”、占道大排档等很讨厌,一方面又同情这些社会弱势群体,认为城管的执法方式还应更文明一些。

  【“走鬼”】

  不得不“玩”的“猫鼠游戏”

  “城管来了!”不知是谁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喊了一声,接着许多卖盗版影碟、皮包、鲜花等的小贩不再理会身边的顾客,端起自己的货物就一路狂奔,其中几个还拐到附近的小巷之中躲避。这是近日记者在中山大道上看到的一幕。“我们简直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但是不跑是不行的,东西被城管收了,明天就没饭吃了……”一个卖盗版影碟的中年女子告诉记者。

  【城管】

  协管员素质还待加强

  广州某区城管大队一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广州城管在工作过程中是遵循说服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但是有的“走鬼”、占道经营档主等屡教不改,部分城管队员也就没有耐心再做教育工作,就直接执法了。对于城管“暴力执法”的问题,该城管队员表示,现在进行执法的有部分是协管员,总体而言年纪较轻,素质也良莠不齐,因此有时在执法方式上显得比较粗暴,有损城管形象。

  【法律专家】

  应考虑地方立法规范执法

  对于城管表示粗暴执法一般来自协管员的说法,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朱永平表示,城管协管员不应单独上街执法,也没有执法权,只能是协助城管执法,另外在制服上协管员应该与正式城管有所区别。

  朱永平说,对于城管应如何执法的问题,确实至今仍无专门的国家立法。目前广州城管担负着106项执法任务,涉及11个行政主管部门的15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其执法权是由国务院行政部门授权,属于行政处罚权。而现有的《行政法》和《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行政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广州不妨尝试通过地方立法对城管的主体地位、职权、人员招聘、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规定,从而规避一些易引发暴力抗法的不文明执法方式。

  城管作为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的行政执法者,本应在正义的法律法规和不法行为之间担任连接沟通的桥梁,但事实的情况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屡屡出现暴力冲突。

  朱永平还认为,城管拥有较为宽泛的执法权,但缺乏相应的制约。目前对城管的投诉渠道一般是投诉到城管大队下属的纪检监察科。但纪检监察科是城管内部监察机构,作为外部监察机构的广州市监察局应该加大对城管的监督力度,同时也应建立便于市民投诉的通道,让老百姓知道投诉城管应该到什么地方。

  【人大代表】

  城管应做到教育与执法相结合

  市人大代表黄汉光表示,城管执法力度不够也是“走鬼”屡禁不止、暴力抗法频发的原因。首先,城管执法力度不强,没有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走鬼”就会继续违法经营,这样一来城管势必多次执法,进而引起城管与“走鬼”的关系日趋紧张,最终引发暴力抗法。

  黄汉光认为,虽然“走鬼”等违法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弱势群体,但贫穷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由于现在关于城管的立法尚不够完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在该采取强硬措施的时候却无法可依,不能对“六乱”、“两违”等作出有效的惩处,应该为城管立法,让城管能够依法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进行重罚。同时,城管也要加强对违法人员的教育,做到教育与执法相结合,让违法人员在思想上了解到自己的错误。

  本报记者王小海实习生卢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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