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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居”人员本月起征缴社保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张莹)笔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广州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下半年起,将陆续有“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开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已从今年7月起开始参保登记,8月开始缴费征收。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由村集体组织改制成的经济实体)为单位,整体到经济组织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参加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应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参保登记的次月10日前,到所属区、县级市的地税部门签订《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如果变更了开户银行资料,应在变更的次月到主管地税部门重新办理委托缴款授权书。

  市地税局强调,如缴费单位未按社保法规、规章或地税机关规定期限缴交社保费,又不申请办理社保费延期缴纳批准手续的,主管地税部门将发出催缴通知,逾期若仍不缴费的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费款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保基金。对逾期拒不缴纳社保费及其滞纳金的缴费单位,将由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根据省政府的决定,2000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在2000年到2005年的6年间,广州市地税局共征收社保费78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了26%,综合征缴率达到98%,超过了省政府确定的征缴率95%的考核标准。据统计,今年1—7月,该局共组织征收社会保险费151亿多元,同比增收28亿多元,增长22.89%,征缴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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