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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待遇将脱钩行政职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4 南方日报

  市政法委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公安职业化改革方案已获批

  警察待遇将脱钩行政职级

  公安系统人员分警察、文职、雇员三类管理

  本报讯(记者/曾妮)今后,深圳市警察的待遇将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经过3年多的反复修改和论证,在全国备受关注的深圳公安职业化改革方案已经深圳市委常委会议通过,不日将进入实施阶段。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政法委对市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回复当中获悉的。

  今年深圳“两会”期间,张丽杰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和警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深圳市政法委日前进行了书面答复,称“目前法院、检察院职业化改革和公安系统专业化改革分别由不同部门牵头组织。”

  相较而言,深圳公安专业化改革起步稍早。深圳市政法委有关人士透露,深圳自2003年4月开始探索公安系统公务员职业化改革,2004年6月,经深圳市委批准,由市编办牵头成立了公安体制与机制改革办公室。据了解,公安局职业化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将深圳市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分为警察、文职和雇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警察仍然是公务员身份,但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这样,深圳公安将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以解决目前公安系统由于受行政职数限制,带来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从深圳市政法委给人大代表的答复来看,深圳公安改革方案经过修改之后,已经最后订稿,目前“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上已经通过了改革方案,下一步将进入实施阶段。”

  据悉,目前法院、检察院职业化改革也在有序进行当中。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两院”已经启动全市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研究工作,已分别形成了《深圳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和《深圳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职业化改革总体方案(草案)》,为改革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穗明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锋任副组长。目前,两院改革方案已分别经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批复原则同意后,上报了市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待市委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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