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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10天内接举报电话280个 广州打工妹来深指证诈骗团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5 南方日报

  ■《勾结大巴车主高速路上疯狂作案》追踪

  本报讯(见习记者/黄键通讯员/杨静陈忠群)本报曾报道了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打掉了一个流窜深穗莞三地,有预谋、有组织地在高速公路客车上进行诈骗、抢劫的犯罪团伙的新闻(见本报8月18日C02版)。公安机关公布了举报电话,呼吁未报案的受害者主动与警方联系,以便警方广泛取证。

  连日来,不断有群众通过电话举报或亲自到公安局指证该团伙。据警方统计,自8月18日以来,警方共接到关于该案的来电280个,来电主要来自穗深莞惠四市;有63名群众到公安局指证该团伙,其中有35人能够指认出该团伙的部分成员。报案涉及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手机45部。可以认证的案件由破案当日的3宗增加到目前的13宗。目前,警方正对指证的情况、线索进行核查和梳理,争取深挖扩线,肃清余罪。

  据介绍,19日,一位20多岁的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特地从广州赶到深圳公安局公交分局报案,反映其在去年5月初在深圳至广州的大巴上被骗去两万多元。这钱是她几年打工的积蓄,自从被骗后,她一直郁郁寡欢,每天神情恍惚,也没向警方报案,从报纸上看到深圳警方打掉了这个犯罪团伙后,便从广州赶来向深圳警方报案。

  警方有关人士再次强调,受害人在被骗后碍于面子,不敢声张,没及时向警方报案,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面对,继续提供有用线索。电话:0755—83558110,8446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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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深入挖出团伙内幕

  面包车上办拍卖会分赃

  据警方介绍,随着案件审理的日渐深入,该团伙的一些内幕也渐渐呈现出来。据“7·26”系列诈骗案抢劫犯罪团伙交代,他们每次用面包车从广州出发到东莞、深圳等地,诈骗成功后接应犯罪团伙快速离开,路费及油钱最少需500元。上了唐某的大巴,不管诈骗活动是否成功,每次需交给车主1300元。因此,每次犯罪行动成本最少近2000元。

  最令人咂舌的是犯罪嫌疑人的销赃方式。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每次诈骗来的手机等赃物,他们不是集中拿到黑市销赃,而是在回去的面包车上当场拍卖,根据拍卖物的新旧程度定底价后,团伙中的成员相互竞价,最后谁出的价高,拍卖品就归谁。拍卖到的钱作为作案经费。团伙成员竞价买到赃物,才各自找门路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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