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城区街道更换人行道砖沿街住户被“通知”买单 一些人认为,要求他们出资铺设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是违法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9 大河网-大河报

  

城区街道更换人行道砖沿街住户被“通知”买单 一些人认为,要求他们出资铺设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是违法收费
本报三门峡讯最近,渑池县城新兴街、新华街、文化街更换人行道砖,该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创卫指挥部)”下文要求三条街道沿街各商家和住户出资,各自铺设自己门前的人行道砖。而商家和住户认为,要求他们出资铺设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这三条街各长约600米,共有沿街商店、住户200余家。几位店主说,这三条街道都是在10年前建成的,他们也是在那时购买下沿街房屋的。从产权证上可见,他们门前的人行

道并不属于其房屋产权范围。

  8月15日到25日,商家和住户先后收到县创卫指挥部的通知。通知要求沿街各商店、住户出资铺设各自门前的人行道,若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铺设任务的,按每平方米40元的价格(每间房屋门前的人行道约需450元)收取费用,此款交到县建设局市政管理大队,由县创卫办安排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施工。

  收到通知后,一部分商家和住户感到不解拒绝铺砖或交费,他们认为渑池县创卫指挥部和市政管理大队的做法于法无据,属违法收费行为。另一部分商家和住户经再三劝说陆续交了费或是自己雇人将砖铺上(如图)。记者看到,市政管理大队开给他们的都是“收据”。

  记者就此采访了渑池县建设局局长杨宏伟。他说,人行道属公共设施,所以要求沿街商户和住户出资铺设人行道砖,依据的是县里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倡议和1996年5月3日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门前三包管理的通告》及最近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门店和住户是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的有关规定。杨局长解释,他们是按照县里要求和依照惯例行事的。

  三门峡崤山蓝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中阳等人说,按照法律规定,城市的公共设施应由市政部门投资修建,渑池县创卫指挥部和市政管理大队的做法显然不当,应该予以纠正。□记者甲蕤通讯员正杰文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