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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网吧避烟熏竟要多掏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49 南方新闻网

  泡网吧避烟熏竟要多掏钱

  番禺钟村一网吧将无烟区设在贵宾室,收费比普遍室贵,市公安局称其违规

  ■市民意见箱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淑仪)拒吸二手烟,要多花1元钱?番禺钟村一网吧将无烟区设置在VIP室,顾客可以在普通机房吞云吐雾。其他人如果无法忍受,可以进入VIP室上网,但每小时的收费要比普通机房高出1元。12315接线员称其不违规,市公安局则认为可以就此对其进行处罚。

  普通室里烟雾缭绕

  该网吧位于钟村镇人民路。26日下午,记者到此处上网发现,虽然普通机房的墙壁上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大部分电脑桌上却摆放着烟灰缸。六七名男士分散在机房各处,正坐在电脑前吸烟。其中一名男青年坐在记者旁边,两个小时内就吸完3支烟,附近五六米内都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味。机房向街的墙壁上安装着4个大排气扇,不过一些座位距离门窗和排气扇较远,烟雾久滞不散。

  记者到网吧柜台投诉烟味太重,工作人员说,网吧内只有VIP室才是无烟区,允许顾客在普通机房吸烟。其他顾客拒绝吸二手烟,可以更换座位。如果仍不满意,可以进入VIP室消费。不过,收费要比普通机房贵1元,4元/小时。

  网吧禁烟早有明文规定

  市工商局12315接线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称,市民是否在公共场所吸烟只是道德问题,广州市目前没有具体的法规对此作出限制,该网吧的做法并不违规。

  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办有关人士则给出不同意见,他说,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广州已有地方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且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第二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如果网吧发现吸烟不予制止,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从警告到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记者走访番禺区市桥和大石的网吧发现,还有其他网吧没有遵守这一规定,有的甚至尚未悬挂禁止吸烟的标志。大多顾客不清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这一规定,默许网吧不禁烟的行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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