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事件赔出首份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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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2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北京蜀国演义酒楼了解到,针对“福寿螺”事件的受害消费者,他们已于前天拿出了第一份赔偿金2.5万余元,赔付给一名已出院患者。 北京蜀国演义酒楼行政总监越树清说,前天,在第一批出院患者中,已有一名陈姓的患者获得了25677.09元的赔偿。他也是第一位获得酒楼赔偿的患者。 越树清介绍,酒楼的赔偿主要分两个阶段:首先是患者的前期治疗费用的赔偿,第二个阶段是患者出院后,误工费、精神赔偿以及后期康复过程的各种费用的赔付。酒楼表示,在误工费等费用上,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赔付。记者了解到,第一个获得赔付的患者,主要得到的是前期治疗费用上的赔偿。《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