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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可先验“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陈亚静 实习生 成畅

  本报8月29日讯“有些商家甚至曾经用药品‘十滴水’兑水充当洋酒卖给消费者。”今天上午,省酒类产销管理办主任刘飞在长沙市酒类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长沙的消费者在酒吧消费时,可直接要求商家出示酒品的随附单,而这也是鉴定酒品真伪的重要标识。”

  无随附单查来源

  刘飞告诫广大消费者说:“酒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高税收和高利润的特点。据保守估计,全省酒类商品纳税高达10亿元,这也是一些不法商贩趋之若鹜的根源。”今年6月份,在长沙市商务局的运作下,该市天心区酒吧娱乐行业商会正式成立,制定出会规约束各个酒吧,拒绝制造销售伪劣酒类,坚持诚信经营,努力打造长沙酒吧文化。此外,家乐福等超市也将在该市旧管办的监督下,严把酒类供货关,拒绝无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产品和无流通随附单的酒类上柜。

  长沙市商务局局长杨懿文向记者透露,截至今年7月份,长沙共发放酒类生产许可证20家,批发许可证238家,零售备案证4622家,流通随附单5000多本。“这极大地加强了对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酒吧等消费终端的监管。”下一步,长沙将进一步健全酒类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实行批发许可、零售备案和随附单制度。质监部门将对小酒厂进行清查,对无证经营者实行坚决纠正和取缔。商务部门将对无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追查来源,逐步实现酒类流通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以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失信企业上“黑名单”

  刘飞举例说:“在永州,曾经有一个啤酒经销商在另一个竞争对手的品牌啤酒里放入蛆虫,以诋毁该品牌。又比如,在长沙,某红酒品牌的负责人曾透露,其品牌进入某酒吧的‘门槛费’高达30万元。”这些恶性竞争、分摊消费者负担的现象都将是长沙市酒类整治的重点。

  长沙市酒管处处长黄首平告诉记者,长沙将进一步完善酒类流通信用档案,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培养一批品牌经销店和品牌销售商,实行酒类商品销售的‘放心工程’。我们建立的信用档案将成为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消费者的安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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