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忌口酒店疏忽 “香菜风波”险让双方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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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17 青岛新闻网 |
食客忌口酒店“疏忽” “香菜风波”险让双方动起手 晚报讯一市民请外地客人前往饭店就餐,其中一位客人忌讳吃香菜,饭店偏偏上了香菜,让失了面子的市民与店方发生争执,还险些动起手来。 市民李先生几天前带外地来青旅游的朋友到崂山游玩,为尽地主之谊,在沙子口一 家饭店就餐时特意点了一条4斤多的活鱼,并点明要“一鱼两吃”,即鱼肉家常烧、鱼头炖汤。鱼肉端上桌来,李先生的朋友品尝后赞不绝口,同时提出其妻对香菜忌口,汤里能不能不加香菜。可这时服务员已将炖好的鱼汤端了上来,汤碗里漂着的正是不想加的香菜沫。李先生觉得非常尴尬,遂与店方发生激烈争执,双方险些动起手来。沙子口工商所执法人员接投诉到达现场时,双方“剑拔弩张”各不相让。店方认为做汤放香菜(俗称芫荽)是青岛地区正常的烹饪方法,客人事先并未告知有人忌口。而李先生认为店方也未事先询问和提醒,误了自己的面子。经执法人员现场调解,纠纷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店方将该鱼款打七折,李先生见鱼肉吃去多半、鱼汤除朋友妻子外都可食用,也愉快地接受店方意见。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到饭店酒楼就餐时,如有特殊要求或有忌口,一定要在点菜时向服务员交代清楚,以免影响食欲和引发消费纠纷。同时,也提醒餐饮经营者,在客人点菜时除介绍菜品特色和主、配料外,一定要主动征求客人意见,有无禁忌或特殊要求,并在菜单上注明,以便厨师“照单下菜”,避免出现类似尴尬和纠纷。如遇纠纷,双方首先应心平气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定要现场拨打12315或所在地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申请调解,并注意保存现场证据,以免事过境迁或证据灭失而增加调解难度。(格宁维岚述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