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西安:男民警不得挽裤腿儿 女民警不得穿吊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18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8月30日电(记者耿学鹏)西安市公安局近日重新审定《西安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行为准则》,细化规范民警行为。新准则明确规定,男民警不能开怀解带,不能卷袖子挽裤腿儿;女民警不能化浓妆,穿吊带。

  据介绍,西安市公安局9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顿活动,主要针对机关作风中的“办公效率、会风纪律、执法‘五条禁令’、创卫工作、节约意识、服从管理、工

作纪律、办公环境、警容仪表、文明用语”十类问题。

  重新审定后的《西安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行为准则》具体内容包括:民警上班时着装穿戴必须整齐,男民警不能开怀解带,不能卷袖子挽裤腿儿;女民警不能化浓妆,穿吊带;便服和警服不能混穿;保证办公室“窗明几净”,遵守社会公德,不得随地吐痰;上班时间不能玩手机,上网聊天;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有迎送语,使用恰当称谓,并尽量使用普通话;办事要公道,执法过程中警车不能乱停乱放,乱鸣警笛,工作时间不能开车到娱乐场所消遣等。(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