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创业失败后冒充警察做坏事 3歹徒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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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26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宋萍)南宁市一名大学文化的男子在多次创业失败后,竟伙同他人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制造了三起抢劫案。近日,该案的3名罪犯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10年。 家住南宁市双拥路的张硕曾是个有抱负的人,但因创业屡屡受挫,最后竟沦为一名无业人员。张硕心里感到很不平衡,于是决定另找一条“致富路”。2005年4月, 张硕和陈洪经过合谋,决定冒充警察实施抢劫。2005年5月19日上午,两人跟随陈某驾驶的一辆跑车来到土良东某单位地下停车场,冒充警察办案,强行进入陈某的车内,将陈某劫持到青秀山上一偏僻路段,对陈某进行捆绑,抢走1000元现金和价值2000元的手机,并强迫陈某说出所持三张银行卡的密码,并到建政路、园湖路等地银行网点,分数次取走陈某银行卡内的10万元。劫取上述财物后,他们将陈某劫持到白沙大道后释放。2005年11月17日上午8时许,张硕、陈洪伙同横县无业人员陈桂烈驾驶一辆假桂O车牌的轿车,尾随家住双拥路的杨某驾驶的黑色宝马轿车至双拥路某住宅区地下停车场,三人冒充警察办案,将杨某劫持后开到青秀山一条公路边,对杨某实施捆绑,当场抢走了杨某1000多元现金,然后在白沙大道将杨某释放。 2006年1月23日凌晨,张硕、陈洪与陈桂烈驾驶一辆挂桂O轿车,在双拥路跟随杨某某驾驶的轿车至双拥路1-8号门前机动车道上,冒充警察将杨某某带到青秀山凤岭一条断头路上,抢走杨某某现金1万元、港币1000元和手机等物,并逼迫杨某某说出两张银行卡的密码,后到银行网点分别取走了9.3万元。 2006年4月8日、9日,张硕、陈洪、陈桂烈相继落网。2006年7月14日,南宁市检察院指控张硕三人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编辑:王香菊作者:卢荻 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