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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人员路边捡到举报信 敲诈他人索要钱财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2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王轶金)一名无业人员在路边捡到了一封举报信后,竟然以此打电话敲诈被举报人索要钱财,结果被民警抓获。昨日,疑犯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今年7月27日晚9时许,广西某高校副院长黄某(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问他是否和某房地产公司有合同,得到黄某的肯定回答后,该男子就说他捡到几份材料

,其中有一封举报信的内容对黄某很不利,希望他过来拿回去,但黄某让他寄到学校给他报酬。之后,该男子就挂断电话。

  随后,黄某向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汇报这一情况。因为在此之前,黄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就购房问题,曾到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控告该房地产公司两名员工诈骗钱财。2006年7月28日晚7时许,黄某又接到该男子打来的第二个电话,问他想清楚了没有。黄某根据民警教他的办法,跟该男子磨时间。黄某问:“你想怎么样,要不我给几百块报酬吧。”该男子说:“几百块太少了,要一万块,不然那些材料就寄到你们单位。”黄某说:“我一个教书的没那么多钱,而且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明天再联系吧。”

  2006年7月29日下午3时30分,黄某打电话给该男子,但对方还是坚持要1万元,黄某不同意就挂了电话。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黄某决定以3000元和他交换材料,并把这些情况向警方作了汇报。

  晚上7时许,该男子来到了该酒店和黄某进行“交易”,黄某问该男子要材料后把3000元给了他。该男子拿钱后刚走出酒店,就被事前埋伏的民警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合浦县无业人员。2006年7月27日上午8时许,李某在中华路与北大路交叉路口附近,捡到一位律师丢失的一起案件的材料,里面有举报信、授权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欠条各一份。李某以为找到了发财捷径,就决定打电话给被举报的黄某联系。编辑:王香菊作者:卢荻 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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