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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义务教育既要公平也要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38 浙江在线

  一度乱象丛生的义务教育现状,终于引起了重视。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新华

社8月27日电)

  大多数家长、学生以及学校的领导、教师都对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深有体会,深感痛切和无奈。表现之一是许多优秀学校被转制成民办,然后收取高额学费,优秀教师、生源从公立学校被吸引走,相对而言,公民应该享受的义务教育就被打了折扣;表现之二是各学校普遍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将各种竞赛成绩、特长作为招生的依据,结果使学生负担过重;表现之三是不但学生按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学校之间也以升学、竞赛成绩排名,强者恒强,弱者更弱,校际教育质量差异越来越大,恶性循环。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意见,提出了治理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如果能够切实落实,一定会有助于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预期。不过这是相当艰巨的任务。因为几乎所有的措施都曾经提出过、强调过,最终却落空了。原因是有的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有的学校与教师、有些家长和学生存在办名校、择名校的需要,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导致教育部的要求无法不折不扣地贯彻。

  义务教育既要公平也要质量,我以为,这其中包含三个阶段性目标。

  首先,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实现机会均等。义教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和客观存在的学校差异,决定了必然不可能满足所有家长和学生的需要,但有可能使选择更公平合理。各地曾经采取过禁止择校、电脑排位、公示等办法,都有利于破除暗箱操作,防止权力寻租。但在某些热门学校,政府官员和公务员、老板以及教育系统子女集中的现象正说明,教育公平远远没有实现,因此群众意见就非常大,这类学校就必须特别审慎地对待每个学生的入学资格。

  其次,作为中期目标是实现教育均衡。学校之间的差异无非是师资、生源与教育设施等,如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筹学区内各学校的师资、实验设备、体育场馆等教育教学资源,优先发展薄弱学校,就有可能缩小差异,均衡发展。让最优秀的校长、老师到最差的学校去,让教育经费优先照顾薄弱学校,有什么不能改变?当然,这里要有科学的考核奖励制度,让贡献大的校长、老师得到应有报酬。否则好坏一个样,甚至会“劣币驱逐良币”———搞不好学校的校长、教师却调到了好学校,各学校都没有上进心了。

  最后,义务教育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提出了许多禁令,如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校考试不得公布成绩、不得节假日时间集体补课、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为什么禁令被置若罔闻?因为我们对教育质量的考核标准存在偏差,从教育管理者、教师到家长,把优秀学生等同于学习成绩优秀,等同于考试成绩突出。如果这样的导向不能改变,禁令就会只管一时,难以贯彻到底。确立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与导向,已经迫在眉睫了。


作者: 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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