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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被冒用 帮人背黑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46 南方新闻网

  身份被冒用帮人背黑锅

  6公司股东被人盗用身份资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法院索赔胜诉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通讯员廖国添吴娇蔡燕华)一向守法经营的6名公司股东,忽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原来,这6人身份资料不慎被盗用,被人家戴上了一

家非法企业的股东“帽子”。日前,6名股东通过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用及要求公开道歉。

  2004年5月,公安机关找到中山市前程贸易公司股东邹庸(化名)等6人,要求他们就涉嫌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调查。警方调查发现,邹庸等六人的身份资料曾被人盗用。2003年4月5日,前程公司将包括股东邹庸等6人的身份证在内的相关资料交予一个叫郑菁的人,委托她代前程公司办理工商、税务、年审等手续。这时郑菁的熟人周某、关某请她帮忙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郑菁便用邹庸等6人的身份证资料,凑数成立了一家“恒顺公司”,随后,周某、关某打着这家公司的幌子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税款金额高达2300万元。

  2005年3月31日,邹庸等6人一纸诉状,将周某、关某、郑菁以及恒顺公司诉至中山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周某、关某、郑菁为6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连带赔偿6人精神损失费各1万元。郑菁辩称,虽然她使用了邹庸等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成立了公司,但没有以侮辱等方式侵害他们,因此并没有侵犯邹庸等6人的姓名权。

  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关某、郑菁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邹庸等6人基于姓名权受到侵犯导致名誉受损的共同侵权,判令恒顺公司、周某、关某、郑菁在本地媒体刊登书面道歉声明,向邹庸等6人赔礼道歉,并为他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邹庸等6人精神抚慰金各200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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