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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巨石” 激起舆论千重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3:06 法制晚报

  因不满有关员工“超时加班”的一篇报道 台企以侵犯名誉权为由 将《第一财经日报》两记者告上法庭

  3000万“巨石” 激起舆论千重浪

  深圳中院尚未定下开庭日期 两人的个人财产仍处冻结状态 报社收到热心人士给记

者的1000元捐款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索赔3000万人民币,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

  为此,富士康向深圳中院支付的诉讼费就高达50万元。

  事件回放

  一篇报道

  两记者被索赔3000万

  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文中指出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中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

  上个月,鸿富锦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院向王佑、翁宝分别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人民币为限)”。

  焦点1 越过媒体矛头直指记者

  ●富士康曾发律师函,特意提醒“报社未列为被告”

  ●最高院司法解释:作者履行职务,只列单位为被告

  ●有学者提出,两记者应速提异议,要求变更被告

  这场新闻官司引人注目的第一个焦点就是:富士康没有选择告《第一财经日报》,把矛头直指记者。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编委透露,在8月8日,富士康集团曾给报社发了一份律师函,特意提醒“贵报社并未列为被告,敬请留意”。显然,这种“特意提醒”让他们感觉“怪怪的”。

  问题是,只以记者个人为被告,能得到中国内地法律允许吗?

  一份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这个司法解释是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至今有效。

  第一财经日报社发表的公开复函已经向社会郑重声明“记者王佑的报道属于职务行为”,而报社将全力支持记者进行应诉。有民法学者提出,深圳中级法院的立案行为并没有什么错误,两记者应该迅速提出有关异议,并提交“与新闻单位为隶属关系”、“两篇报道是履行职务”的证据,要求变更被告。

  据悉,富士康集团在7月初就递交诉状立了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会不会要求变更被告,什么时候要求变更被告,尚不得而知。

  焦点2 记者私人财产被查封

  ●新闻侵权官司查封记者私产,这应该是全国第一起

  ●富士康提交诉状时,一并向深圳中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诉讼保全条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恶意抽逃资金等

  天价索赔官司里,最让新闻界“义愤填膺”的是记者私人财产遭到查封。

  “因新闻侵权官司查封记者私人财产,这应该是全国第一起了。”媒体的这个说法,得到了许多民事法官的认同。

  这个查封就缘于原告富士康旗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提交诉状时,一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动作也非常快,7月10日就作出了民事裁定书,把两名记者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一般来说,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没有透露富士康方面有没有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大家不怀疑他们有这样的“财力”。有资深律师给记者展示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

  “出现当事人一方恶意抽逃资金,变卖、挥霍、转移、隐藏财产和标的物,以及由于争议标的物自身属性而发生腐烂、变质、毁损的现象,有法院判决生效后就无财产可供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各界评论

  《中国青年报》评论

  《起诉记者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显然,这起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身的名誉权,而是要通过诉讼来打压记者,用经费巨大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拖垮记者,让记者经受不起诉讼的高成本,从而作出有利于他们的让步。

  《北京青年报》评论

  《富士康起诉记者背后劳工权益博弈》

  富士康绕过报社,起诉记者和编委,显示出他们对国情的“吃透”,地方法院在财产保全环节的不遗余力,也为富士康的打压策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不难看出,在这场博弈中,企业占了上风,劳动者落了下风,舆论监督处于窘境,地方政府和法律则失去了正确的“站位”。

  《中国经济时报》评论

  《一个凸显“媒体监督窘境”的典型标本》

  这道“逆公民扶弱济贫思维”的闪电之恣意目的,不外乎是欲绕开新闻出版单位的正义锋芒,以强大的财力和“绑架公权”作“矛”,去刺单个弱势记者身前的“盾”,以图赔他个倾家荡产,万念俱灰,整垮敢于铁肩担正义的记者,从而对其他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上演一场其圈内的“以儆效尤”之剧,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广州日报》评论

  《舆论监督之难之疼的范例》

  由此,分明又让我们看到现实情形下舆论监督之疼:即或还没有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判决,却已对每个媒体从业者都是一个无声的警告:少碰问题多浇花,遇到问题绕道走。

  今日追踪

  富士康近日将发声明

  今天上午,记者与富士康集团取得了联系,集团法务总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不能单独对任何媒体进行答复,公司高层正在研究,可能将在近日发表公开的声明。”

  两记者财产仍未解冻

  上午,《第一财经日报》新闻发言人杨柏国告诉本报记者,截止到目前,两名记者的财产仍在冻结状态。

  昨天,第一财经网站公布了两名记者向法院递交的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表示,两人对于冻结银行存款、位于广州的房产及车辆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请法院作出变更裁定,解除被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并要求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杨柏国说,目前暂时没有收到法院对这一复议申请的回复,所以记者的财产仍处于冻结状态。两位记者在坚持正常工作,但是这段时间他们也承受了较大的压力,工作受到一些影响。同时,也收到了很多来自各界的关心和问候。

  杨柏国说,截至目前,两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有人捐款支持两记者

  昨天下午,一封表达支持的信送到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的手中,信中还夹着沉甸甸的1000元钱。自从两名记者遭富士康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案被报道以来,许多陌生人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向两名记者表示支持。

  律师争帮记者免费打官司

  《第一财经日报》新闻发言人杨柏国向本报透露,事件发生后,他们已接到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电话,这些律师均愿意免费帮王佑、翁宝两记者打官司。

  文/记者 姚奕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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