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年底前全面实行门诊结算清单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4:25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静)今年我市各医疗机构要在完善药品、医疗服务、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制和住院一日清单、结算清单制度的同时,在年底前全面实行门诊结算清单制度。患者可免费得到医院提供的门诊费用清单。

  市物价局等八部门近期联合下发文件,同时转发省物价局有关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方面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贵重药品和单独收费的贵重医用材料医患双方

确认制度。各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底前对较贵重药品和在医疗服务项目之外单独向患者收费的较贵重医用材料实行医患双方确认,贵重药品和医用材料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方可使用。

  各医疗机构要完善价格管理目标责任制,设立价格管理机构和专职价格管理人员。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健全医疗机构内部的病历和护理记录制度,并对患者费用清单实行复核。没有病历记录或护理记录的,一律不得向患者收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