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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一妇女杀子被判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5:35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8月30日电(陈安民)因夫妻感情不和,在与丈夫多次争吵后,江西宁都县妇女沈某竟试图杀害亲生儿子,继而自杀,造成儿子严重伤残。29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4年。

  沈某于2001年与宋某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2006年2月1日,两人因事发生口角,丈夫宋某动手打了妻子沈某。沈某气愤之下将宋某的部分衣服烧掉,导致夫妻关系进

一步恶化。

  2006年2月3日,沈某向丈夫提出外出打工,被宋某拒绝,沈某万念俱灰便产生了死的念头。想到自己死后4岁的儿子可怜,她便想用电触死儿子后再自杀。于是,沈某购买了两只电热管,午饭后将其儿子带到二楼的床上,用通电的一只电热管直接往其儿子的脸部烫。在发现此举未能电死儿子的情况下,沈某又从床上抱起儿子,将其从自家二楼扔下,随即自己也跳楼。邻居发现后将母子二人送往医院抢救。

  经法医鉴定,沈某的儿子面部大面积烧伤,经治疗后,面部仍留有大面积疤痕,容貌被毁损,右眼睑、口鼻功能障碍,属重伤甲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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