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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起诉记者就是挑战公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5:44 四川在线

  全球500强企业富士康集团这几天闹腾得可厉害了。

  据新华网广州8月29日消息,富士康科技集团设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日前,深圳中院已应鸿富锦公司申请冻结了王佑和翁宝的个人财产。这是中国大陆迄今

为止向媒体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没有起诉媒体法人直接起诉记者并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关于富士康让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

  鸿富锦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称:“王佑的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鸿富锦公司还做出了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第一财经日报》通过公函向鸿富锦公司表示谴责,并希望对方能做出明智选择,撤回诉讼。但鸿富锦公司拒绝撤销诉讼,誓意要对两名记者穷追不舍。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激起了全国媒体高度关注。各地媒体纷纷转载,知名人士也发表看法。《IT时代周刊》总编辑曹健通过腾讯网向富士康的行为表示遗憾和谴责,也希望媒体从业从业提高业务能力,多做一些更客观、翔实的新闻报道。《通信世界》社长项立刚明确表示鸿富锦公司“这种行为明显是流氓行为”。 《经济观察报》总编辑何力明确表示鸿富锦公司“是一家无良的公司,其举动明显是别有用心的……不起诉报社法人而起诉自然人的事情在在新闻界是罕见的。”北京一些新闻记者也纷纷表示,如果当事记者败诉,将从此不做舆论监督,因为记者本人的生存都受到威胁,将无法行使自己的天职。

  从前我们听惯了政治对新闻的控制,鲜有听说过商人对媒体的玩弄。我们新闻记者从来没有遭遇到今天这样的困境:舆论监督不但可能使记者遭受过去常见“行业禁入”甚至牢狱之灾,更可怕的是: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的今天,传媒业还将面临不良商人的敲诈——无论你是怎般的善意和接近事实本身。任何商人只要有钱都能以法人的身份对任何一个记者的任何报道提起高额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记者的私有财产——不下地狱,也要弄得你倾家荡产。

  鸿富锦公司这种故意抛开报社,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巨额索赔的诉讼形式,是公然用法人的强大力量直接威胁新闻记者个人安全。这种严重“不对称”的诉讼形式是明目张胆地挑战新闻记者起码的职业权利和尊严。

  如果仅仅从商人逐利的角度出发,鸿富锦公司也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次诉讼必将将它与媒体的关系严重对立,对于它今后在大陆的发展将会凶多吉少。然后鸿富锦公司并没有从常人理解的角度去处理此事,我们唯一的解释那就是:鸿富锦公司已经不仅是一间普通企业了,它已经成为漠视舆论和敢于公然挑战公众利益的不良企业了!

  我们,应当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援助《第一财经日报》的同仁王佑和翁宝,并尽一切可能对鸿富锦公司进行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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