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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重新审视房地产定位,难以撼动高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6:42 南方网
  南方网 余丰慧

  光听政策打雷,不见楼市下雨;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这是目前百姓抱怨房市状况具有代表性的声音。眼看着今年一系列调控房市措施就要重蹈去年后半年的覆辙,百姓抱怨,学者忧虑,政府着急,开发商窃喜。各个方面都在寻找原因,有人说是外资进入大陆房地产市场的因素;有人说是地方政府阳奉阴违的结果;还有人说是购买力过大的原因;也有人说是开发商、中介蓄意继续抬高房价,炒房继续泛滥在作梗。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笔者认为,多次调控不能奏效,必须从本质上、从更深层次上思考一些问题,那就要求必须重新审视我国房地产业的定位问题,从我们对于房地产业定位上找找原因。这个大是大非问题解决好了,再谈遏止高房价就从本质上奠定了基础,也才能从根本上产生遏制高房价的主动性。8月30日《上海证券报》报道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正效应已出现被消解的状况。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政策的正效应之所以被快速消解、甚至走向负面,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所作的经济定位上。

  具体是哪些定位问题呢?首先,必须重新审视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位问题。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面对房地产业开发滞后,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发展问题,国家号召强力开发房地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随后的一段时期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确实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现在的情况已经与过去有了相当的不同,如果再把其当作支柱产业,必将带来地方政府竭泽而渔式圈占、变卖土地的短期行为,我国土地有限,耕地更少,怎能承受得了?将房地产当作支柱产业,必将促使地方政府的GDP冲动,促使地方政府向土地、房屋建筑要GDP,必将促使房地产大开发、大跃进,房价居高不下就在情理之中了。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不扭转,地方政府就不会让房价降下来。

  其次,综观国家去年和今年的调控政策,“稳定房价”、“遏制上涨过快势头”一直是调控的目的和主线。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面对多次调控仍然我行我素的住房价格市场,如果仅仅把调控定位在“稳定住房价格”、“遏制上涨过快势头”上面,那么,就给各个方面预留了太多想象空间。地方政府认为,国家并不想让房价下降,只是“稳定住”,“不让其上涨太快”,否则,会影响这个支柱产业的发展,会发生金融风险等。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依靠地方政府遏制房价是不可能的。这也正好给了房地产开发商以口实,其大肆叫嚷国家不会让房价降下来就是明证。同时,也使百姓左右为难、忐忑不安,对国家调控房市的目的不明确,效果信心不足。目前,房地产非理性狂涨,必须采取矫枉过正的措施,国家调控的目的必须定位在,就是要让房价明显降下来。要给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广大百姓这个明确信号。

  再次,彻底杜绝地方“土地财政”的行为和现状。笔者完全赞成《上海证券报》的观点,经营城市本质上就是经营土地、经营房地产。在土地及其相关收益的分配不能尽快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要房价下降,无异于抱薪救火。地方不比中央,没有发债权、没有税种增减权,要在现有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格局下运行,对房地产的依赖性非常明显。在这一点上,中央、地方都需要更深层次的变革。

  进一步理清上述三点,撼动高房价就有了坚实基础。(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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