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凭工资欠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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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1: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据新华社电 为方便广大农民工依法追索工资,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劳动者以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农民工凭工资欠条追讨工资,有的法院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对待的。这就要求必须先经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这样一来,处理程序相对繁琐,时间消耗较长,农民工往往难以等待。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到 了岁末年尾就会出现讨要高峰,外出务工者急于拿到工钱后返乡过年,长时间的等待容易引发恶性事件。针对这一状况,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当然,这样规定是为了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直接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处理。如果劳动者愿意将此类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处理纠纷也是可以的。”这位负责人补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