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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瞒报事故拟降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1:54 京华时报

  市建委将出新规打击瞒报事故建筑企业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昨天,市建委在其官方网站(www.bjjs.gov.cn)上公布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特别规定,施工企业一旦出现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情况,将被暂扣企业资质证书或降低相关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资质证书。

  据了解,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经常以瞒报或谎报等形式逃避处罚,给主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阻碍。对此,该办法制定了一个专门针对建筑企业违规行为的记分标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对企业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打分。办法规定,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一次被扣分达到10分的,市建委相关监管部门将责令企业违法违规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在停工整顿及其后续处罚期内,市区两级建委各业务部门和办公窗口停止为该企业办理与资质有关的任何业务事项。与此同时,对于存在三级(死亡超3人)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瞒报安全事故、破坏安全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进行调查的,市建委均将暂扣企业资质证书6个月或12个月,暂扣期间企业将不能揽“新活”。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直接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一旦降级后接活的范围将受到限制,资质吊销则意味着企业被清出了建筑市场。

  该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30日,其间,市民可登录市建委网站提交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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