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户口审批条件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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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2:22 北京晨报 | ||
涉及收养独生子女及未成年人投靠继父、祖父母三方面 收养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继父、祖父母可有条件落户 晨报讯(记者 郝涛 通讯员 关玺华)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公安机关为了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在落实市政府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前提下,同时体现以 人为本的方针,从9月1日起,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同时对收养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继父和投靠祖父母在京入户条件进行适当调整(见表)。据人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收养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市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将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和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继父在京入户的条件进行了调整。同时,为解决部分未成年人的父亲已经死亡、且其出生后一直由在京的祖父母抚养、现面临上学没有北京户口的问题,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入户条件也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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