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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弊案,扁又安啦(台岛夜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2:2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公务机要费”弊案由李慧芬揭发,她屡次遭堂姐李碧君索取发票,不胜其烦,连她私人购买内衣裤的发票都拿去充数。检调单位也查出一些很不平凡的发票,夹杂在“公务机票费”账目中报销,诸如其中有陈幸妤在诚品书店为儿子买儿童书籍的单据。

  其实这只是沧海之一粟,根据邱毅和政论家张友骅的调查,为“公务机要费”搜集发票,是一个设计完善、纪律性强、任务庞大的经常性组织,不分昼夜地为这个账户找单据

报账。发票额度一律在10万元以下,报陈水扁办公室,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签核后,再交会计主任陈镇慧处理,陈主任凭签单实际领取同额现金,现金去了何处?待查。

  邱、张查出至少有3组人马长期为“第一家庭”马不停蹄地索取发票,李碧君为首的“贵夫人团”是其中之一,马永成麾下还有几位找发票的专职人员,另外则是台北的一些高档次社团,会员多为各行各业菁英人士,也不时地为“第一家庭”提供巨额发票。

  “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传唤了12名证人,这12位都有消费发票进入“公务机票费”账册,甚至有些发票是由商店直接提供。证人多数都和“第一家庭”颇有交情,上面要发票,不便拒绝。“公务机票费”一案爆发之后,单据被检调单位查出来,有的人才恍然,发票的最终用途在此。

  邱毅接获爆料,早在2001年就由马永成主导、前陈水扁办公室第三局局长许志仁、官邸驾驶林哲民等人,利用商界聚会之类的场合,到处找人要发票,并发起搜集发票餐会。有位L女士受到某林姓人士的要求,此人是补习教育界的龙头人物,长年替他提供发票。她曾问林某为何要搜集这么多的发票,林某人也不知详情,只知道是“玉山系统”要的。所谓“玉山系统”只有一个,就是“第一家庭”的住所“玉山官邸”。L女士是位收入不高的补习班教师,也介入了这个活动,前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陈哲男是补习教育界出身,其间脉络,不难想见。

  看来这个“公务机要费敛财网”既宽且广,行之有年,多少平民小百姓也不自知地为“第一家庭”缴发票,替“第一家庭”的发家致富尽力。从发票的数量来衡量,扁真是一位“万民拥戴”的领导人。

  但是陈水扁已经多次向媒体自信地表示,这件案子绝对查不到他。为什么他有这么顽固的自信?

  依法令规定,“公务机要费”的报销金额,超过10万元才由扁签核,现在查黑中心掌握的所有单据多数在六七万元之下,全由马永成和陈镇慧经手,陈水扁可以完全推说不知情。查到最后也只能起诉马永成、陈镇慧二人,由他们两个顶罪。和陈哲男一样,先羁押一段时间,走过长长的司法程序,到那时案子已失去新闻性,草草结案。马、陈追随扁夫妇20多年,关系深厚,他们不至于也不敢在狱中翻案或控告主子,不想活了吗?如此发展下去,检调和司法还是无法判“第一家庭”的任何成员有罪。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陈瑞仁,责任非常重大,有人认为他目前是惟一可以创造台湾历史的重要人物。如果陈瑞仁秉公办案,锲而不舍,认真传讯所有可能涉案的嫌疑共犯,包括陈水扁、吴淑珍,依法起诉这些贪婪鬼,即便法庭不敢公正地判决本案,陈检察官至少可以根据搜集到的资料,给千万人民一个清楚的交待,纵使未能惩治恶魔,也要将群魔乱舞的丑态呈现在阳光之下。

  但是陈瑞仁还没有表示要传讯马永成,更别提马永成背后的陈氏夫妇了。扁公开表示愿意接受侦讯,但是他要和检察官讨论“公务机要费”的机密费用部分。扁胸有成竹,他指出每年5000万新台币的“公务机要费”不够用,特别是2500万新台币的机密费用部分不敷使用,所以要用到非机密部分,事出无奈才以不实发票报销,填补不足。李登辉时期的苏志诚就这么做的,证据俱在,不可厚彼薄此。机密部分用在哪里?既然是“机密”你也配问吗?陈水扁安啦!

  (作者系台湾资深政论家)

唐荒(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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