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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专项法规9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2:2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活动的重要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

  这部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二是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称,这部条例规定,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据称,这部条例弥补了中国在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专业上的立法不足,对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非法贸易,维护和扶持合法贸易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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