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将炸药包扔进妻嫂卧室 一男子爆炸未遂被判5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0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象州讯 因沾染上嫖赌恶习被妻嫂“扫地”出门,象州男子韦永华不仅没有好好反省,反而将一包自制炸药扔进妻嫂卧室,幸亏炸药没有被引爆。8月30日,韦永华被象州县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0年,象州县运江镇村民韦永华入赘到象州镇朝南村姚某家。结婚后,韦沾上嫖赌恶习,妻子苦劝无效后,惟恐染上性病,遂到外地打工以躲避他。韦永华的妻嫂韦某态将

他赶出姚家。回到老家的韦永华对妻嫂韦某怀恨在心,并私下准备了炸药、雷管、导火索,制成炸药包,欲炸死妻嫂泄恨。

  今年4月8日凌晨1时,韦永华携带炸药包和一把菜刀潜回象州镇朝南村,撬开房屋后窗铁枝进入姚家大厅,推开妻嫂韦某的卧室房门,将点燃导火索的炸药包丢到妻嫂睡的床上。不料,雷管炸伤了韦某的儿子阿旺的臀部,炸药却未被引爆。韦某的丈夫姚某被惊醒后,起床与韦永华扭打,韦永华又用菜刀砍伤姚某的手逃离。次日凌晨,韦永华被抓获归案。

  经法医检验鉴定,姚某和阿旺受到的损伤为轻微伤。经化验,韦永华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性能正常,具有足够的破坏力和杀伤力。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永华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爆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爆炸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韦永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敬东)编辑:韦怡作者:陈敬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