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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组织收费补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峥 实习生 帅萍萍)新义务教育法将于9月1日开学起正式实行。昨日市教育局向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各市属学校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通知》,通知重申,中小学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收费补课,或将校舍租赁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收费补课。

  通知还要求,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

、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学校应坚持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合理配置各科教师;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严禁中小学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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