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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总共出台23个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56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勇 实习生 鲍旭)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正式发布了《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印发了《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2个专项应急预案,至此,23个预案构成的水陆空“立体防护网”,将全方位“抗击”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

  这部共分8章的《总体预案》,作为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

事件五大类。按照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与之相对应,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依次使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总体预案规定,江苏省政府是本省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省政府还将成立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省应急处置工作。

  为了更“快”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强调,当发生特别重大级和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省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事件信息,省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国务院,并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上级政府直至国务院报告。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追究相关责任。

  江苏省还编制了22个专项应急预案,基本覆盖了江苏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记者注意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价格异动等百姓非常关注的安全风险热点问题均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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