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 限制“挑高”偷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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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15 大河网-河南日报 | ||
在建设部出台细则明确“90平方米”的规定之后,通过挑高住宅层高变相扩大住宅面积成为不少开发商的手法。目前南京市场上销售的一些挑高住宅,层高都在4.9米以上, 一套使用面积60平方米的挑高住宅,通过中间新加的隔层,便可获得近12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突破了建设部规定。《标准》同时确定,住宅居室、餐厅等局部挑高的,可以突破3米的限制。这就增加了住宅的舒适性。 看房产商的贪心——“这儿还能建一幢……”本报资料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