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起实施 保险公司不得以业内标准拒赔 返还型健康险明日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16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津)“有病赔钱,无病还本”的返还型健康险将成历史。记者8月30日在省会部分保险公司采访时获悉,随着《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实施,这一险种将于同日开始退市。该办法同时明确了疾病诊断标准,保险公司不能再用“保险医学”为借口拒赔。

  返还型健康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

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由于赔付率较高,该险种叫停之声由来已久。

  “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新的健康险对投保人将更具保障功能。”业内人士分析。以往很多投保人生病后认为自己患的是保险公司应该理赔的“重大疾病”,但保险公司往往解释,条款中认定的重大疾病与普通医学认定的概念不同。这就是业内所称的“保险医学”。“《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出台后保险公司很难再以“保险医学”为借口拒赔。

  “已经买了健康险的消费者也不必紧张。”业内人士表示,“老保单老办法,新保单新办法,已售出的返还型健康险不受影响,消费者的利益不会因此受损。”②8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