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客车若违法企业受牵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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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16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阙爱民通讯员袁天顺)8月28日,经过高速新乡段的客车司机均收到了一份特殊“信函”:今后,凡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驾驶的,除驾驶员受到处罚外,对客车违法行为超过3次的客运企业,其违法记录将及时通报所属车管部门。 新乡高速交警发出的 这份特殊“信函”上标明,自8月29日起,凡在新乡辖区高速公路上查获的客车超员、超速、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并登记造册。凡发现3起以上客车违法记录属于同一个客运企业的,大队将及时通报至客运企业所在地车管部门,建议对该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直至勒令停运整顿。②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