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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再次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16 大河网-河南日报

  看官,有这样一个人,因诈骗他人钱财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反而抗拒法院执行,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结果不说您也会猜到。8月2日,滑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又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话说魏鹏,滑县人氏,2003年1月,因诈骗同村村民5000元钱,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责令其退赔5000元。魏鹏出狱后,有钱但一直不履行退赔义务。2005

年10月26日,滑县法院依法查封了魏鹏的750公斤玉米,但魏鹏在未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将查封的玉米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日常消费。

  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魏鹏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且魏鹏在第一次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正可谓:

  刚被释放不思悔,

  抗拒执行又犯罪;

  事实一再告世人,

  神圣法律不可违。⑤8

  (冯军强冯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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