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武汉的未就业大学生 明起可以申领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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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王孝武 实习生 徐菡 通讯员 张艳 魏大江) 昨日召开的武汉市民政局长会议透露:从明天开始,凡拥有该市户口、没有找到工作且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均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基层民政部门,申领低保或临时救助。 据武汉市民政局介绍,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申领低保或临时救助包括三种情况:对于户口在武汉且读书期间家庭已享受低保的大学生,暂不调整所 在家庭的低保待遇;对于离校后户口由学校迁回原籍、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经审核后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于毕业后户口迁入非原籍、短期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据悉,毕业生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必须向户籍迁入地的申请审批机关出具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对于滞留高校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高校困难毕业生的申请,民政部门不予受理。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就业或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将及时取消低保或临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