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省明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08 今日早报

  □实习生 任晓栋 朱 寅

  本报记者 魏皓奋

  见习记者 翁浩浩

  早报讯 浙江省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档提升到750元,和上海相同。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这是浙江自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调整力度比较大的一次。企业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

  据省政府8月30日所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档,分别是540元、620元、670元和750元,每档比调整前增加50-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高为4.6元、5.3元、5.7元和6.4元,比调整前增加0.4-0.7元不等。最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据了解,这次工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我省经济发展比较快,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有相应提高,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既能保障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又不妨碍当地的经济发展。

  省政府指出,各地要根据所属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311090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